公共危險

車禍事故 其他 195 次瀏覽
我男友是被告。目前已收押
以下狀況可否寫拒保狀出來?還是必須請律師?

法院押票註明如下
羈押理由
(逃亡或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之虞)
被告犯下列之罪,其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為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而有羈押之必要。羈押期間為3個月(若不服10日內可提出抗告)目前並無禁止接見、書信、物件。

               押票附件
法官諭知:
依被告 XXX 供述及起訴書所載證據,足認被告涉犯刑法
XXX
第185條之4第1項前段之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傷害而逃逸罪,犯罪嫌疑重大。又本案除偵查中經通緝到案外,於審理中亦遭通緝,有逃亡之事實,再審酌被告前已數次通緝紀錄,可見被告有未遵期到庭規避審判之逃亡傾向,無從以其他強制處分促使被告到庭進行審判,有羈押之必要,裁定被告自民國XX 年X月X 日起羈押3月。撒緝、發給歸案證明。
c7e07c31用戶 發表於 2026/04/20 02:35

2 位律師回答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6/04/20 10:25
    回覆諮詢(7312)、最佳解答(165)、獲得感謝(1746)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本所承辦過類似案件,分析如下:
    1.根據妳提供的資料,這份裁定書對他非常不利,押票明確指出他「偵查中被通緝」、「審理中也被通緝」,且「前已數次通緝紀錄」。
    2.他目前處於司法信用破產,在法官眼裡,他是一個「只要放出去就會消失」的人。法官認為除了羈押,沒有其他手段(如交保、限制住居)能保證他會乖乖出庭。
    3.如果希望他能夠抗告成功,建議找律師。
    -----------------------------------------
    如果不知道該怎麼處理,建議加本所的line: lee1314520
    
    
                         
  • 黃國政律師
    黃國政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6/04/20 15:09
    回覆諮詢(2467)、最佳解答(11)、獲得感謝(225)

    感謝律師回答
    建議要尋求專業律師處理,才會有機會;當然,具體情況,必須要多做進一步了解!
    我處理這類案件經驗,相當豐富;然而,請不要輕忽我們這件案子的後續發展!
    ...所有證據務必要切實蒐集、保存!而且,一定要主動積極處理!
    不過,進一步的具體事實還必須有更多瞭解,這也牽涉到蒐證方向以及舉證責任分配的進一步討論…此外,任何訴訟案件,都是「先程序、後實體」的判斷法則。
    (具體案情,加入LINE之後討論 
    LINE ID:a121218
    (私人line帳號,並非Line @官方帳號,確定一定是黃國政律師本人聯絡與諮詢。)
    電話:0983-016-238
    強烈建議您諮詢專業律師意見!
    委任案件之後,律師與客戶之間的關係,就是「一次服務,終身保固」;同時,費用方面,可以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處理,最重要的是要趕緊掌握證據、釐清事實。
    台大法律系學士,留美法學碩士,法律素養紮實、社會歷練豐富,口條清晰,能將艱澀專業法律問題以簡易方式解說!態度真誠懇切、平易近人。
    目前,我對於我們這件案子的具體事實所知有限;希望可以從您的回覆而了解更多具體事實內容!希望與您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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