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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法第3條第1項第9款 公開演出:指以演技、舞蹈、歌唱、彈奏樂器或其他方法向現場之公眾傳達著作內容。以擴音器或其他器材,將原播送之聲音或影像向公眾傳達者,亦屬之。此係著作權法明
本律師為智慧財產權研究所畢業,主攻著作權法。 現擔任科技大學著作權法講師。 日前取得財團法人臺灣經濟科技發展研究院之著作權代理師證書。 可為著作權授權之
診所、醫美診所或醫療院所若發生偷拍、診間錄影或監視器爭議,醫師可能面臨妨害秘密、個資法、醫療法及民事賠償責任。
(以下案例均去識別化) 一、被害人提告主張:被告與告訴人為網友關係,被告基於乘機性交犯意,下符咒使告訴人精神錯亂陷入不知或不能抗拒之狀態後,於某汽車旅館內,趁告訴人
你將不是你所拍攝但含有你的照片上傳到ig或其他社群媒體,會侵害什麼權利?假設你是Katy Perry, Gigi Hadid, Jennifer Lopez或其他名人,每張照片可能要給付150,
醫美爭議頻傳,技術好不代表沒風險 隨著醫美產業蓬勃發展,醫療糾紛也隨之增加。在筆者處理醫美訴訟的實務經驗中發現,許多診所面臨病患求償甚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