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票兩人簽名
債務糾紛 本票.支票 61 次瀏覽事實經過: 跟另一人有共同簽屬本票 中間我有支付利息的部分 本金未還 後續另一人把本票金額付清 問題: 另一人跟我說需要協商並申請支付命令
事實經過: 跟另一人有共同簽屬本票 中間我有支付利息的部分 本金未還 後續另一人把本票金額付清 問題: 另一人跟我說需要協商並申請支付命令
您好,本律師擅長處理本票問題
1、本票簽名就有效力,如果沒有拿回本票,本票執票人可以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
2、如果不清楚該怎麼做,可在來電諮詢
------------------------------
高維志律師
電話:0988679260
來電請告知姓名、電話與現在居住縣市
另一人將票款付清之後,就有內部求償的問題...請不要輕忽我們這件案子的後續發展!
...所有證據務必要切實蒐集、保存!而且,一定要主動積極處理!
不過,進一步的具體事實還必須有更多瞭解,這也牽涉到蒐證方向以及舉證責任分配的進一步討論…此外,任何訴訟案件,都是「先程序、後實體」的判斷法則。
(具體案情,加入LINE之後討論
LINE ID:a121218
(私人line帳號,並非Line @官方帳號,確定一定是黃國政律師本人聯絡與諮詢。)
電話:0983-016-238
強烈建議您諮詢專業律師意見!
委任案件之後,律師與客戶之間的關係,就是「一次服務,終身保固」;同時,費用方面,可以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處理,最重要的是要趕緊掌握證據、釐清事實。
台大法律系學士,留美法學碩士,法律素養紮實、社會歷練豐富,口條清晰,能將艱澀專業法律問題以簡易方式解說!態度真誠懇切、平易近人。
目前,我對於我們這件案子的具體事實所知有限;希望可以從您的回覆而了解更多具體事實內容!希望與您聯絡!
諮詢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