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陳○○於父親死亡前、後陸續提領父親帳戶款項數千萬元,遭姐姐提告偽造文書及侵占,經律師積極辯護獲地檢署不起訴處分,告訴人不服聲請再議,雖發回續查,但經律師積極辯護仍再獲不起訴處分。
律師協助排除母親之剩餘財產分配權及遺產分割權利,律師協助確認母親隱匿遺囑喪失繼承權 昍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_大全法網_成功案例 【 事實經過 】 緣委任人小玲父親生前向小玲表示立有遺囑放置家中,小玲於父親死後請母親提出遺囑,母親表示不願意提出,並打算變賣房屋(疑似為大哥還債),...
www.alicelaw.com.tw/cases_content.html?n=193 櫻兒為受監護宣告之人,其胞兄琛琛為經法院為其選定之監護人。櫻兒所繼承之土地與他人有糾紛 ,需做處分。 【法律規定】 按監護人對於受監護人之財產,非為受監護人之利益,不得使用、代為或同意處分;監...
一、當事人母親過世,母親過世後,不動產遭其他繼承人偽造簽名,移轉至其他繼承人名下。 二、委任律師提起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偽造文書告訴。
▲蘇狀師談繼承 問題 甲夫乙妻婚後育有二子丙丁,乙妻在婚後結識戊,嗣因日久生情而生下己男,現丙因結婚,獲甲贈與現金3百萬,丁因經營事業有成欲展店,獲甲贈與現金2百萬,己因出國留學,獲甲贈與現金1百萬,不久甲過世,留有現金1千5百萬,無負債亦無積欠稅金、規費等,亦無訂立遺囑,也無夫妻剩餘財產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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