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由 被告與原告租賃房屋,惟租屋後未依約繳納房租,原告寄發存證信函以被告欠繳房租扣除押金已逾兩個月租金為由,依土地法100條第3款及民法第440條第1、2項之規定解除租約,並起訴請求遷讓房屋及請求返還不當得利。 二、本律師代理原告主張 (一)租約於原告依法行使解除權,被告即...
當事人○○○遭人欺騙而將移轉房產登記他人名下,並交付現金數百萬元予他人保管,經律師協助法院判決取回房產及現金。
緣委任人被告藍太太與其他兄弟姐妹共七人於其父親死後,共同繼承其父親所遺留之多筆土地及建物,部份兄弟姐妹明知其父親所遺留之系爭土地與第三人賴先生存有糾紛。其後第三人賴先生對其藍太太及其他兄弟姐妹提告時,即有人主張兄弟姐妹應該該件官司所產生之費用平均分擔,若勝訴時,出賣該筆土地所獲得之價金亦應平均分配之...
▲蘇狀師談房地合一所得稅 之前曾撰文解析,現再予詳析。 個人及營利事業出售民國(下同)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之房屋、房屋及其坐落基地或依法得核發「建造」執照(註1)之土地,方為課徵對象。 甲於104年10月1日買得A建物及B土地,嗣於106年10月1日將房地出賣予乙,要否課徵房地...
當事人ooo購買房地借名登記在友人名下,友人嗣後否認借名登記,主張另有其他法律關係,經律師協助向法院訴請返還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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