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在外欠債百萬,偽刻兒子印章蓋用於本票之上,兒子名下不動產遭法院查封後始知上情,迅即委由陳律師起訴,成功證明本票上印章印文係屬偽造,獲勝訴判決確定。
本件一次開庭就分出勝負~ 生前處分財產會影響生後遺產分配的兩種類型 處分時,已無識別能力(植物人或嚴重失智),通常會合併產生刑事偽造文書的問題 基於結婚、營業、分居所為之生前特種贈與,該特種贈與法律會認為是屬於遺產之先行分配,故會再歸扣追加回遺產 一、案例事實 原告主張...
一、📜案例事實📜 告訴人以被告招募其參加投資平台,然其挹注資金至該投資平台後,該投資平台數月後卻忽然無預警倒閉為由,進而認定被告涉犯詐欺罪,提起告訴。 二、💪本律師為被告辯護如下💪 按,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1年度金訴字第2375號判決要旨:「…上情均與告訴人所證稱在向被告購買之US...
一、👉️案件類型及關鍵字👈️ (一)#刑事案件。 (二)#偽造文書、#車禍、#不起訴 二、📜案例事實📜 被告於案發警方到場時,表示其為該案之犯罪嫌疑人,並於該警詢筆錄上以自己名義簽名,警方後續發現真正之犯罪嫌疑人另有他人,並將本案函送地檢署偵辦。 三、💪本律師協助被告辯...
一、被害人提告主張:被告不實傳述毀損被害人名譽,涉犯誹謗罪嫌。 二、經由高律師協助辯護,主張被告係提醒特定多數人,避免造成民眾之損害,且內容屬於可受社會大眾公評之事實,故被告並沒有任何散布於眾之意圖、或毀損被害人名譽的行為。最終檢察官採認本律師上開辯護主張,並給予被告不起訴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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