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由 原告主張被告以強暴脅迫之方式逼其簽下本票,且該本票債權之原因關係債權亦不存在,訴請確認該本票債權不存在。 二、本律師代理被告答辯如下: (一)強暴脅迫之舉證部分,依最高法院21年上字第2010號判例,票據債務人主張執票人取得票據出於惡意或詐欺、脅迫時,應由該債務人負舉證之...
一、👉️案件類型及關鍵字👈️ #刑事案件。 #妨害性自主、#主觀知悉、#不起訴、#刑法第227條。 二、📜案例事實📜 告訴人以被告對其性交涉犯刑法第227條為由,提起告訴。 三、💪本律師為被告辯護如下💪 1.按,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12年度侵上訴字第126號刑事...
一、👉️案件類型及關鍵字👈️ #刑事案件。 #更一審、#偽造文書、#識別能力 二、📜案例事實📜 二審法院認定被告無偽造文書之主觀犯意進而為被告無罪之判決,案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 三、💪本律師代理告訴人陳述意見如下💪 病歷摘要記載GCS之指數,E2是指刺激眼睛時才會...
一、當事人遭警察局移送,認定當事人於民國113年O月O日竊取告訴人之物品。 二、經由高律師協助陪同製作筆錄,提出事發當下現場欠缺監視器畫面,也沒有任何直接證據足以證明告訴人的物品是被告所偷取,向檢察官爭取不起訴。 三、最終檢察官採認本律師上開辯護主張,並給予被告不起訴之處分 高維志...
一、警察移送地檢署偵辦意旨:被告明知開立支票係交付予oo以支付貸款,竟基於未指明犯人之誣告犯意,前往銀行辦理票據掛失止付,認被告涉有刑法第171條第1項之未指定犯人誣告罪嫌。 二、經由高律師協助辯護,主張被告僅一時疏忽,將票號搞錯,並傳喚證人作證,證人證詞與被告相符,成功說服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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