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由 被告販賣第二級毒品遭警方查獲,檢察官依此提起公訴。 二、本律師為被告辯護如下: (一)被告對於販賣第二級毒品罪行,已分別於偵查、審理時均坦承不諱,應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7條第2項規定減輕其刑。 (二)援引有利實務見解(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9年度訴字第2370號...
【事實】 案發當日小孟前去找友人阿祥詢問是否有毒品可供吸食,阿祥表示身上無毒品可供分食,但能找其他朋友詢問,便由阿祥騎乘機車搭載小孟外出。然阿祥卻未曾告知小孟確切地點和要去找誰,途中阿祥前往一間電動遊藝場,小孟被要求在外等候,阿祥離開電動遊藝場後,未發一語即搭載小孟繼續前進。途中遇警...
一、被害人提告主張:被害人上拍賣平台購買遊戲主機,依照詐騙集團指示將款項匯入以被告手機門號申辦的虛擬銀行帳號。因未收到所購買的商品,驚覺受騙而報警。 二、經由高律師協助辯護,主張並無任何證據證明被告跟詐騙集團之間,存有主觀犯意聯絡,再加上客觀上被告也沒有詐騙被害人的犯罪事實。被告是基於信任...
一、被害人提告主張:被告尾隨被害人進入女廁,以手機開啟錄影模式,將手機伸入被害人如廁之隔板下方,以此方式拍攝被害人之身體隱私部位。之後遭被害人察覺並報警處理。 二、經由高律師協助辯護,主動以書狀向檢察官提出聲請,移送調解,並向客戶解說和解金額的行情,使客戶成功與被害人達成和解,讓被害...
一、案由 原審法院以上訴人未遵期繳納上訴費為由,裁定駁回上訴,上訴人不服,依法提起抗告。 二、本律師協助上訴人主張如下: (一)查,原裁定送達上訴人後,原裁定之補正期間乃為送達後10日內補正,故於該期間內,上訴人均有權進行相關的補正。 (二)然,原審法院卻以上訴人後來所提書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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