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經過 年邁的林媽(此為化名)接到詐騙集團假扮護理師、刑警、檢察官的電話。 電話那頭說「身分證及健保卡遭人盜用,因此涉有刑事案件需繳交保證金」,可憐的林媽擔心自己一把年紀還要被關,於是配合將所謂的保證金款項交給當時未滿20歲的車手小鋐(此為化名),之後女兒發現了趕快報警,警方也很快...
一、當事人與借款人為熟識多年的朋友,某日借款人向我方借款40萬做為汽車購車代步使用。基於信任,雙方沒有簽借據,我方當下直接將現金交付對方。 二、一年後,對方主動傳訊息表示要還款,並請我方提供銀行帳號,我方回覆訊息後,對方卻隨即神隱消失而未還款。 三、經由高律師協助當事人,先寄發存證信函催...
*基於案件之保密,文中敘述的人名、公司名稱皆為化名。 事情經過 小高原本是科技大學的實習生,實習結束之後留任阿同公司擔任時薪工讀生。 但在公司服務的過程中原本的老闆小李因為與其他人有債務糾紛導致他在阿同公司的股票被執行,從此之後阿同公司的負責人換成了小濬,小李也降職變成了「經理...
緣委任人吳小姐與被告張先生原為夫妻,其後因夫妻感情日久發生變質,故雙方決定兩願離婚,且於其離婚協議書上,被告亦承諾每月給付原告生活補助費新台幣63,000元整。惟被告張先生僅一開始給付幾期費用後,即拒絕給付任何費用予原告吳小姐,故吳小姐決定先向法院聲發支付命令,要求被告張先生給付積欠之金額共新台幣四...
緣委任人小儀與相對人小銘原為夫妻,因時間經過雙方夫妻情感日漸淡薄,最終走向離婚一途,惟相對人於離婚協議書清楚載明,按月給付小儀新台幣63000元,不過相對人僅最初給付幾期後,即拒絕為相關金錢之給付,故委任人迫於無奈下,向法院對相對人聲發支命令,相對人收受支付命令後,一方面對該等支付命令提出異議,另一...
探討這個問題之前,我們先來釐清,交往期間的贈禮、金錢往來,究竟是贈與、借貸,還是好意施惠? 一、什麼是贈與? 依照民法第406條規定,贈與是指「當事人約定,一方以自己的財產無償給與他方,他方允為接受之契約」。由此可知,原則上只要雙方當事人合意,其中一方將財產贈送他方而不要求代價,無論是口...
一、停止執行 通常是指民案強制執行程序(假扣押、假處分、本票裁定、確定的支付命令),債務人提供一定金額做擔保後(擔保金額以法院裁定為主),讓強制執行程序予以停止。 二、暫緩執行 (一)通常指被告刑事有罪判決確定,且該判決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且沒有緩刑(白話文:要進去關...
《有借有還,再借不難?》 生活中難免會有「被借錢」的情況發生,其實「借錢」這個行為在法律上稱為 #消費借貸,主要規範於民法第474條。由於消費借貸契約是屬於要物契約,因此雙方之間必須達成消費 #借貸合意 以及 #交付金錢 的這個動作,雙方之間才算是成立消費借貸契約。一般而言,契約只需要雙方...
1.強制執行(金錢債權部分),簡單來說,是請法院幫忙把錢拿回來的非訟程序。 2.要先有執行名義(確定勝訴判決、本票裁定、支付命令,公證過的契約...等),才取得聲請強制執行的資格,且應注意執行的時效。 3.第一件事,是持執行名義去國稅局調對方的所得和財產歸戶(費用:500元),必須先確定...
一、前言 律師在執業過程中,經常遇到當事人因為信任,僅透過口頭約定借錢給親人、朋友、甚至網友,卻沒有簽借據。即使事後去跟對方催討,仍經常被對方用各種理由一拖再拖而不知如何是好。 因此,除了事前把借據寫好(可參考:借別人錢,借據要寫好)之外,今天來教教大家,如果沒有白紙黑字寫下借據,該怎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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