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契約常稱為藝人代言契約ˋ或網紅契約,其係一個就名人同意代言、促銷或現身於公司產品或服務推廣活動而取得報酬之具拘束力之契約。藝人契約之關鍵要素包含服務範圍、報酬(實際金額或權利金)、智慧財產權(樣貌之利用)及保護商譽之道德條款。
用空拍機拍攝正在興建中的廠房,是否侵害營業秘密? 首先,是否受到營業秘密法之規制,須符合營業秘密法第2條之要件,即 第 2 條 本法所稱營業秘密,係指方法、技術、製程、配方、程式、設計或其他可用於生產、銷售或經營之資訊,而符合左列要件者: 一、非...
1130516桃院羈押庭辯護;113聲羈392,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被告羈押二月。
紐約時報提告OpenAI與微軟案 The suit does not include an exact monetary demand. But it says the defendants should be held responsible for “billions of dollars i...
懷特告三星案 知名女明星懷特主持一熱門節目「命運轉輪」,主要場景為懷特站立在一旋轉圓盤旁,該節目收視率頗佳,使得懷特知名度大增。而三星看中此股旋風及商機,欲藉由懷特之名氣,以機器人頭戴相似於懷特之髮型,身旁同佇立一命運轉盤,製播廣告藉以行銷其所製造的錄影機,並大肆播放。 懷特得知後,即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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