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由 被告承租原告之房屋,詎被告未依約繳付租金給原告,且該積欠之額度已達3個月租金。原告即發函被告終止租約,並於後提起本訴 二、本律師代理原告主張如下: (一)本件被告積欠原告租金達 3個月,依兩造系爭租約第7條第4項之約定,系爭租約業於原告寄發存證信函予被告時合法終止。是...
因第三者感情糾紛衍生出恐嚇危安罪,經陳律師向檢察官說明本案不具備構成要件事實後,獲不起訴處分,免背負前科
一、案由 原告買受系爭房屋後,該系爭房屋於颱風季時,雨水從二樓外牆滲漏進二樓房屋地板造成漏水,原告依此提起本訴請求減少價金。 二、本律師代理被告主張 (一)系爭房屋為20年中古房屋,當可預見系爭房屋可能有一般中古老舊房屋之損耗、老化現象,而漏水、壁癌等問題,實乃一般中古老舊房屋...
被告為大陸籍人士,因來台就學,結識經營販售某商品之告訴代理人,被告父親得知後,遂透過被告聯繫,與告訴人公司簽立代理合約,嗣被告父親向告訴人公司收取大陸地區認證等費用後,竟未依約在大陸地區推廣銷售該商品。因認被告與其父親共犯刑法詐欺取財罪。經胡律師詳細傾聽被告對案情之敘述,並整理對被告有利之事證,且積...
一、案件類型及關鍵字 (一)#刑事案件。 (二)#妨害秩序、#恐嚇公眾、#緩起訴、#初犯。 二、案例事實 警方以被告涉犯恐嚇公眾為由,函送被告予地檢署。 三、本律師為被告辯護如下 (一)按,刑事訴訟法第253-1條第1項:「…被告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三年...
諮詢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