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消費糾紛衍生出互控過失傷害罪,經陳律師居中協調當事人互為撤回告訴,終獲不受理判決,免背負前科
一、👉️案件類型及關鍵字👈️ #刑事案件。 #詐欺、#洗錢防制法、#緩刑。 二、📜案例事實📜 檢察官以被告涉犯幫助詐欺、洗錢等罪,提起公訴。 三、💪本律師協助被告辯護如下💪 按,臺灣士林地方法院111年度審金簡字第12號判決要旨:「…被告前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
一、警察移送地檢署偵辦意旨:被告明知開立支票係交付予oo以支付貸款,竟基於未指明犯人之誣告犯意,前往銀行辦理票據掛失止付,認被告涉有刑法第171條第1項之未指定犯人誣告罪嫌。 二、經由高律師協助辯護,主張被告僅一時疏忽,將票號搞錯,並傳喚證人作證,證人證詞與被告相符,成功說服檢察官,給予被告不...
一、案件類型及關鍵字 (一)#刑事案件。 (二)#妨害秩序、#恐嚇公眾、#緩起訴、#初犯。 二、案例事實 警方以被告涉犯恐嚇公眾為由,函送被告予地檢署。 三、本律師為被告辯護如下 (一)按,刑事訴訟法第253-1條第1項:「…被告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三年...
對社區事務提問竟被告妨害名譽,律師協助獲不起訴處分 緣委任人小臻之社區曾於區大決議對建商提出訴訟,然管委會一直未就後續訴訟事項向社區居民報告,於社區Line群組就社區事務提出質疑,竟遭阿國及阿護等人提告妨害名譽,小臻隨即委任葉律師辯護… www.alicelaw.com.tw/cas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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