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由 (一)女方以男方因工作在台北,不願返回台中一同居住及撫養兩名未成年子女,業使兩造婚姻產生破綻,復該破綻可歸責於被告為由,訴請離婚。 (二)男方以系爭房地係婚前借名登記於女方名下為由,訴請女方返還系爭房地。 二、本律師協助男方主張如下: (一)離婚案答辯如下: ...
一、👉️案件類型及關鍵字👈️ #刑事案件。 #逆轉勝、#偽造文書、#識別能力 案例178、179、180為三連勝。 二、📜案例事實📜 一審法院認定被告無偽造文書之主觀犯意進而為被告無罪之判決,案經公訴人提起上訴。 三、💪本律師代理告訴人陳述意見如下💪 病歷摘...
委任本律師的當事人的另一半在販毒,並為警查獲, 事發經過是當事人的另一半在車上與買方(警方)交易時,當事人一同在車上, 最後被檢察官認定雙方一同販毒,被起訴販毒罪, 最後本律師向法官爭執證據證明力的問題,主張檢察官所提出的證據不足以證明當事人確實參與另一半的販毒過程, 最後法...
一、被害人提告主張:被告持續反覆傳送訊息及撥打電話給被害人,要求復合,造成被害人心生害怕。認為被告涉犯刑法恐嚇罪、強制罪與跟騷法等等。 二、經由高律師陪同製作筆錄、陪同開庭,積極為被告辯護,提出多份答辯書狀向檢察官說明。 主張:被告傳送訊息只是講述心情,但顯然與性或性別無關。而...
本律師的當事人因誤信被告的話術, 被騙了上百萬的錢參與被告的「投資」, 但實際上這個投資根本是個騙局, 最後經過本律師的努力後,順利與被告達成和解, 被告直接將騙走被害人的錢還給被害人, 讓被害人順利拿回被騙取的錢財,順利解決本件投資詐欺, 取回被騙走的血汗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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