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 - 不起訴處分 二、事實簡述 被告在網路上看到兼職工作的應徵廣告進而求職應徵,卻誤受詐騙集團利用而提供金融機構帳戶,用以收取其他遭詐騙被害人的款項,後經被害人報警處理而成為警示帳戶,遭到凍結。被告因此遭認為涉犯刑法30條第1項前段、第339條第1項、洗錢防制法第1...
甲與乙前為男女朋友關係,嗣兩人因故分手後,乙提告甲以詐術要求乙贈與錢財,涉犯刑法第339條第1項之詐欺取財罪,經胡律師仔細聆聽甲關於事實方面之陳述,整理相關事證,並分析檢察官開庭可能詢問之問題,爭取不起訴處分成功! 更多資訊,請搜尋『阿光律師』部落格或臉書粉絲團 胡世光律師 曾擔任桃園...
對社區事務提問竟被告妨害名譽,律師協助獲不起訴處分 緣委任人小臻之社區曾於區大決議對建商提出訴訟,然管委會一直未就後續訴訟事項向社區居民報告,於社區Line群組就社區事務提出質疑,竟遭阿國及阿護等人提告妨害名譽,小臻隨即委任葉律師辯護… www.alicelaw.com.tw/cases...
一、當事人遭警察局移送,認定當事人於民國113年O月O日竊取告訴人之物品。 二、經由高律師協助陪同製作筆錄,提出事發當下現場欠缺監視器畫面,也沒有任何直接證據足以證明告訴人的物品是被告所偷取,向檢察官爭取不起訴。 三、最終檢察官採認本律師上開辯護主張,並給予被告不起訴之處分 高維志...
一、案件類型及關鍵字 (一)#刑事案件。 (二)#少年案件、#詐欺、#少年法院、#不付審理、#債務糾紛 二、案例事實 告訴人稱被告收款後未交付物品,認被告涉犯詐欺而提起告訴。 三、本律師協助被告辯護如下 (一)按,少年事件處理法第28條第1項:「…少年法院依調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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